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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04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将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21410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调整与补充规定》(校人事发〔2023246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调整与补充规定(二)》(校人事发〔2025269号)

二、申报范围

凡在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2026年1月1日在编在岗人员及博士后。

三、工作安排

(一)3月16日前个人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nwafu.edu.cn“职称评审”模块进行申报,所有成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在系统提交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校职称文件认定要求。中学术报告、公开课、推广业绩汇报(科研推广系列)、推广业绩综合考评等须在申报前完成。

(二)3月20日前资格审查。职能处室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成果认定与复核,其中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人事处还要分别对科研推广系列、思政教育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教育管理系列进行资格认定;学院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三)3月24日前申报材料公示。由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3月31日前学院推荐。学院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推荐,将推荐结果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报,并通知推荐人员缴纳费用(支付宝-生活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缴费按照标准(申报中级: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评审费400元,同行专家评价费1500元;标志性成果:评审费400元,同行专家评价费2500元)。

(五)4月5日前学校资格复核。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4月20日前同行专家评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各学科组评审及校高评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备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
    五、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匿名处理。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或经学校复核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二)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四)在学校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等(见附件)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王工:18120577812

(三)申诉和监督电话  党政综合办公室:87090270
  

草业与草原学院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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