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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学院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428号)精神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学科发展及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初审学科专家组、复审考核组、监督工作组,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审考核、监督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呼天明  苏蓉

   副组长:杨培志

   成员:温仲明 阮鹏 徐学选 秦涛 刘军华 张士军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并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二)初审学科专家组

    组长:呼天明

    副组长:杨培志

    成 员:温仲明  徐学选  徐炳成  秦涛   

    职 责: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审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

(三)复审考核组

    组长:杨培志

    成员:温仲明 徐学选 徐炳成  秦涛 郭梁 袁志友

    职责: 对进入复审考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四)监督工作组

    组长:苏蓉

    副组长:阮鹏 

    成员:陈俊  许岳飞  何学青  陈忱   

    职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对申请-审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三)申请者外语水平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证明,包括:TOEFL(70分)、GRE(旧850分,新170分)、IELTS(5.5分)、CET-4(425分)、CET-6(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全国外语等级考试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2)未满足上述条件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能力测试,按照一级学科测试专业英语能力,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考核。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测试内容包括阅读、写作和翻译三部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上(包括60分)合格,测试时间90分钟。其中,阅读45%、写作30%、翻译25%。

(四)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 号)中的具体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 8:00 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期间,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 150 元,网址http://tyjfzfpt.nwsuaf.edu.cn/。

(二)提交材料(12项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6)至少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 中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 CET-4、CET-6 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审核,通过审核并确定为拟录取的申请人,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9)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1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2.申请人将以上12项纸质材料复印件(4、6、9、11须为原件)一式两份提交学院审查(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杨陵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草业学院研究生办,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29-87090191)。(已在系统报名缴费,并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同学,请加入2021年草业博士考核QQ群:724825986)

通过初审审查参加复审考核的申请人,在复审考核阶段将各项材料原件提交学院复核。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请及录取资格。

四、审查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由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审考核三部分组成。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同时对申请人进行政审,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院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政审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资格审查工作组将申请者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初选审查学科专家组进行审议。

2.初选审查

初选审查学科专家组根据资格审查工作组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确定进入复审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并提交复审考核组。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的意愿。  

3.复核审查

学院复审考核组对进入复审考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政审、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政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审查。

心理测试:由研工部联系心理咨询中心统一进行线上心理测试。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由复核审查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外语成绩(100分)、业务课(一)成绩(100分)、业务课(二)成绩(100分)和综合面试成绩(100分),满分为400分。

(1)外语考核:侧重对申请者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含文献阅读翻译、听力和口语交流等。在综合面试考核中,由复核审查专家组委托两位专家进行打分。

(2)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核:

   业务课一(笔试):草学基础知识。

   业务课二(笔试):草业生产综合知识,包括牧草栽培、加工(各占50%)。

(3)综合面试: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由申请者的PPT展示和考核小组提问两个环节组成。考查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背景与经验、语言表达与创新思维能力、政治思想与精神风貌。申请者的PPT展示内容包括申请者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以及博士研修计划,时间限定为10分钟。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时间20-30分钟。

   总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2]×40%+(导师评价成绩×60%+综合能力成绩×40%)×50%+外语成绩×10%

五、录取程序

1.考核小组将复核总成绩按导师名下由高到低排序,并结合当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复核审查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或政审、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一位导师,对于进入复核阶段但因招生指标不足而无法接受志愿的申请者,应在同一学科内积极促成申请者调剂。

2.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3.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院将审批结果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和提交电子版材料:2020年11月16日—2021年1月5日;

2.申请人提交材料:2021年1月5日前;

3.资格审查:2021年1月6-7日;

4.初审审查:2021年1月8-12日;

5.复审考核:笔试-3月31日,英语加试-3月31日,面试-4月1日;

6.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21年5月。

七、工作监督

1.招生工作组、学科专家组、复核审查组所有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正确行使职责权限和自觉承担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

2.监督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环节的监督工作,包括制定监督管理规范、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之风、对违反规范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学院监督电话:029-87091107;监督邮箱:277083918@qq.com。

学校监督电话:029-87080151、87080161;监督邮箱:zhsh@nwsuaf.edu.cn。

八、本通知细则由草业与草原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草业与草原学院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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