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24号)规定,按照陕西省委及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全院各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统一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聚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第2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校、院两级党建工作计划。教职工党支部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生党支部聚焦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内容主要包括:
1.教育党员。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情况。
2.管理党员。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情况。
3.监督党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情况。
4.组织师生。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业务和学习情况。
5.宣传师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情况。
6.凝聚师生。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7.服务师生。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运行情况。
三、述职评议考核步骤
(一)总结自查
党支部书记对照《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2)对年度工作认真进行自查、总结。
(二)述职评议
1.采用PPT形式开展现场述职测评;
2.述职评议时间:2022年1月5日16:00;
3.述职评议地点:草业学院227会议室。
(三)确定和运用综合评价结果
学院党委依据述职测评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作出总体评价,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不低于30%。综合评价结果向各党支部书记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落实
党支部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满意度测评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请于2022年1月5日前将党支部工作总结报送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忱
联系电话:87091107
附件:
1.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草业与草原学院党委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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