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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与草原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效率,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校国资发(2020)259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细则》【校国资发〔20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采购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和“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

第三条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经费(包括学院行政事业费、科研项目经费)采购物资,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10 万元(不含)以下的,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采购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国有资产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和科研院领导,办公室主任、相关专家、实验室负责人、国资员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和学校领导小组授权采购项目;

(二)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项目需求;

(三)审核采购项目预算、计划;

(四)推荐评审专家参加采购项目评审;

(五)审核、签订采购合同;

(六)负责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组织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验收;

(七)归档保存采购档案。

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适用范围

第五条 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分线上采购(网上竞价、网上比选、网上商城)和线下采购(比价采购、院内磋商、考察谈判及院处采购工作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方式进行,以线上采购为主,具体由采购申请人根据采购需求提出,学院采购工作组审批。

(一)网上竞价是指通过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公开发布采购需求信息,有3家及以上供应商在网上响应,用户按照符合需求且价格最低的选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电子化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渠道来源多样、货源充足、标准和规格确定的且单台仪器设备不超过20万元的采购项目。

(二)网上比选是指通过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公开发布采购需求信息,有3家及以上供应商在网上响应,用户按照符合需求且性价比最高的选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电子化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渠道来源单一、有效竞争源来自不同生产厂家(品牌)或需求方案范围确定的产品等采购项目。

(三)网上商城是指通过学校采购管理系统网上商城直购的电子化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5万元以下耗材、小件仪器等采购项目。

(四)单一谈判是指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4)对同一采购项目发布两次采购公告后,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参与的。

(五)比价采购是指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询价通知,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后,根据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六)院内磋商采购是指发布需求信息公告或由采购申请人推荐等方式获取供应商,通过对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会议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购买服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等采购项目。

第六条 采购限额标准

(一)凡列入《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科研仪器除外),必须按规定报学校国资处进行集中采购。

(二)采用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下)、网上比选(10万元以下)、网上商城(5万元以下)采购的项目,由采购申请人按程序实施采购。

(三)采用线下方式采购:

1.单价或批量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项目,由学院采购工作组组织实施;

2.单价或批量在2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申请人组织成立3人以上采购小组实施,采购结果在采购管理系统填写自购备案。

(四)单价或批量在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申请人自购备案。

第四章 采购流程及要求

第七条 线上和线下采购均通过线上审批或备案方式进行。

(一)线上采购由采购申请人按照采购管理系统里的程序实施。

(二)线下采购:

1.单价或批量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项目,采购申请人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填写采购需求,学院线上审批后,由学院采购工作组集中采购。

2.单价或批量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申请人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填写采购需求,采购完成后在采购管理系统里自购备案。

第八条 采购流程

(一)网上竞价采购流程:采购申请人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填写采购需求时至少提供一个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学院采购工作组审批后,学院采购管理员发布竞价公告(至少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截止后,至少有3家供应商投标(科研项目至少2家)视为有效投标。投标结束后,采购申请人按最低价选标,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网上比选采购流程:采购申请人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上填写采购需求时提供至少3个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学院采购工作组审批后,由学院采购管理员发布比选公告(至少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截止后,至少有3家供应商投标(科研项目至少2家)视为有效投标,采购申请人按符合要求且性价比最高的原则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非最低价选标时,必须上传由 3 名及以上评审专家签字的意见表。

(三)网上商城采购流程: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申请人直接进入采购管理系统“网上商城”下单采购。

(四)比价采购流程:采购管理员或者采购申请人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后,根据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院内磋商采购流程:由采购管理员或者采购申请人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或院处官网发布需求信息公告,也可以由采购申请人推荐等方式获取供应商。采购工作组或采购申请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会议磋商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单一谈判公示、采购文件编制:学院采购工作组审批后,采购申请人须邀请至少3 名相关专家对供应商唯一性进行论证,填写专家论证意见。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或院处官网发布单一谈判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相关质疑,由学院采购工作组或采购申请人编制采购文件,发出谈判邀请。

第八条 评审要求

(一)通过线上采购的项目,由采购申请人按不同采购方式的采购规定进行选标。

(二)通过线下采购的项目,如会议评审,必须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标评审小组,评审技术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至少3人)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九条 成交结果确认后,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拒不履行承诺、提供虚假伪劣商品等违约情况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合同签订: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与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一)校级采购项目合同由采购申请人(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文本技术指标部分审核并签字确认,经学院采购工作组签字盖章,提交至国资处签署。

(二)学院采购项目由采购申请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学院采购工作组签署。

(三)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须签订合同;通过采购系统网上商城采购的货物可不签订合同。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质疑与投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二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验收及存档

(一)验收:合同履约验收按照学校验收管理规定执行。

(二)材料整理:采购人将申请及批复、采购公告、比价情况表、会议纪要、结果公示、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采购过程资料报学院采购工作组存档后,方可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手续。采购档案材料保存年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原《草业与草原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草业〔2019〕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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